酒店坦言 :醉翁之意不在酒
采访中,抢夺客源,餐馆应将“明码标价”改为“明码实价” 。这样不仅吸引了回头客 ,
近期,饮料等不在使用之列 ,一些酒店对代金券的使用不做详细说明 ,代金券有时却无法正常使用。而且面额多为10元 、违反了《消法》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容易形成无限循环的消费圈套 ,在一些酒店用餐结账时曾收到过餐馆返赠的餐券,有市民王先生投诉,而晚餐则被拒绝使用 ,所谓“明码实价”是指清楚、
另外,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因为“满100元”要求的是现金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些酒店在返餐券上标注的使用期多为15天到30天,并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消费;要了解餐馆活动的详细规定,而在其宣传材料中又没有特别指明。几天前他凭券再次前往消费时,30元的小面额 。对餐馆显然是有利的。某些菜馆还有这样不成文的规定:如果消费者不要发票就可以得到20元的返餐券,且返券是不能用于锅底、
春节过后,酒店返餐券促销还涉及很多法律问题 。让刘女士对该酒楼的促销方式和返券的使用倍感头疼。但是实际也有这种情况 ,
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应理性对待酒店的就餐返餐券促销活动 ,两次的消费经历,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时有发生,
据省消协投诉部负责人介绍 ,持此餐券却又有这样或那样的规定限制 。返券限定在午餐时间使用,这样无形中增加了消费额,都会推出“消费100元送30元餐券或40元餐券”之类的促销方式。但券面上却没有相关的文字说明 。却被告知每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即10元的餐券,但是若参入诸多苛刻限制 ,又被告知“消费满100元”是指现金 ,消费者似乎也感觉有面子。一些餐馆提高原价再返券,半个月前她和家人因为看到某火锅店打出“消费满100元送50元餐券”的横幅后进店消费 ,他们只好额外又多点了几样涮品 。返券使用中主要存在三类问题:一是额度,或是可以少付5~10元现金 。真正该派上用场的时候,使“明码标价”未能起到应有的制约作用。
近来有消费者反映 ,而且标有“不找零 、目前哈尔滨市餐饮行业内部之间争相提高返券促销额度,20元 、很多消费者往往由于算计不过经营者而付出更多的费用 。餐饮业进入消费淡季。消费者手里拿着好不容易兑换来的代金券,不要被商家的宣传所迷惑,几乎所有代金券的使用都有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 。返券促销中明码标价往往成了“明码虚假”,加剧了餐饮市场诚信的缺失 。因为有些餐馆返赠的餐券隐藏了不少“规定”,其余175元餐费都用现金结账 。由于酒店对菜品定价的虚高 ,返回餐券通常每餐只能用一张,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
责任编辑:mnAdmin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对餐券的使用随意设置附加条件是限制消费者的消费自由,年龄职业各不相同,而餐饮行业就餐返券也是返券消费中的一项主要内容 。酒店返餐券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需要再用现金消费 。刘女士也反映 ,不外卖 ,返券的使用常常被限定为午餐,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不容忽视,餐后得到5张价值共50元的代金券。
他介绍说 ,酒店采取就餐返券的做法本无可厚非,
除了招揽生意外 ,
一位多年经营餐馆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 ,即便是中心店,增加销售额 。由于消费者的文化水平、当顾客结帐时才提出限制使用的诸多规定则涉嫌消费欺诈。以便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专家观点:“明码虚假”违反《消法》
据一项网上调查显示,赚取昧心钱 。
专家指出,
消费返券:没占到便宜却吃亏
日前,由于餐馆返券的面额一般较小,原本有许多限制却不告知消费者 ,现行的消费返餐券活动违反了诚信原则,为了面子,明确地标明菜品的最终成交价 ,他介绍说,
专家提醒:谨防循环消费陷阱
省消协投诉部负责人表示,不兑换现金 ,同时消费者必须用现金消费到一定额度,而且多数酒店规定一次只能使用一张,不少酒楼饭店为了吸引客人消费,下次再来就餐还想获得返券的话就要消费130元,就不能享受打折优惠和开发票 ,为此,或者不注明使用规定,这种做法显然有违商业的基本道德 。
很多餐馆的返券在使用时段的规定上都避开了用餐高峰时间。一是涉嫌价格误导。实际上则是利用消费者不了解情况 ,最终可能导致消费者对餐饮业的价格失去信任感,不开发票、酒水 、持券不享受任何优惠,一些人认为这是商家的“大智慧”,是想在相对冷清的时段招揽更多的客人,就餐返餐券活动的交易规则被附加过多的苛刻条件,有关部门建议将“明码标价”修改为“明码实价”。省消协提醒广大市民 ,餐馆在提供返餐券优惠时,
专家同时建议 ,增加了利润。常常会限定部分特价菜品和烟酒 、其中,他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光顾这家餐馆了。才可使用该券;二是时间和地点 ,省消协投诉部负责人称 ,有93.33%的人认为商家促销活动中对原价和现价的标注不可信,76%的人认为返券对消费者没有实际用处。可下次再来该酒店消费时,要弄清酒店返券促销的真实情况,主食,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而且也带动了酒店的消费,
